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、二中全會精神,深入學習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,深化探討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法學理論和實踐問題,為平安江西、法治江西建設提供法治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,江西省法學會聯合江西省社聯開展2023年“法治江西專項課題”研究(納入省級社科基金項目)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選題指南 實行競爭擇優、差額申報方式。根據申報情況,從以下9個選題中擇優確定6個作為今年的(預)立項課題。 1.金融領域風險防控的法治保障研究 2.高質量發展視域下我省招商引資法律風險防范研究 3.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刑事與行政規制研究 4.推進我省鄉村振興知識產權法律保障研究 5.加快建設農業強省實現農民共同富裕法治保障研究 6.法治化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對策研究 7.機關黨員下沉網格推進社區治理法治實踐創新研究 8.“尋烏經驗”模式下政法單位參與市域社會治理路 徑研究 9.關于非法采礦行為的“兩法銜接”機制研究 (說明:允許申報者緊扣以上選題指南,自擬題目) 二、申報條件 1.對策研究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,錨定省委省政府“作示范勇爭先”目標要求,聚焦2023年省委政法工作“八個方面勇爭一流”具體部署,服務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社會建設,具有實踐價值。 2.實行課題組組長負責制。每個課題設一名課題負責人(即課題申報人),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組織能力。課題組應由專家學者和實踐部門人員共同組成,并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和前期研究成果。 3.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必須能提供開展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和條件,并承擔課題項目的管理責任和信譽保證。 4.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(包括重大項目、年度項目、后期資助項目、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及其他專項等)、省社科基金各類項目(包括重大項目、年度項目、青年博士基金項目、地區基金項目和其他納入省社科基金項目管理的各類專項等)尚未結項的負責人不能申報(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3年3月22日以前的可以申報)。 5.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,須在《申請書》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,否則視為重復申請;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。 6.申報者要如實填寫《申請書》,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等學術不端行為。凡在申請書中弄虛作假,不遵守《江西省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辦法》者,一經發現查實,未來三年取消申報資格;已立項者作撤項處理并通報批評。 三、有關要求 1.“法治江西專項課題”列為江西省社科基金項目(一般項目),每項經費1萬元。完成時必須達到《法治江西專項課題管理辦法》(試行)所規定的結題標準。 2.課題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。另需提煉其核心精華內容,形成3000字左右的應用對策性內容摘要。 3.課題申報自本公告發布之起開始受理。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,獲得立項后須在第三季度結束前提出階段性成果,結項材料提交最遲時間為2023年11月中旬。申報人應考慮前期研究基礎,對課題完成時間有所把握。 4.申報者需認真填寫《法治江西專項課題申請書》、《論證活頁》(下載網址:http://www.yourbeautykit.com/jxfxh/),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省法學會郵箱:jxsfxh@126.com,發送時請備注“課題申請”字樣。 5.申報者需認真制作《法治江西專項課題申請書》紙質材料一式5份,以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,加蓋單位公章后郵寄至:南昌市紅谷灘區臥龍路999號省行政中心東2樓省法學會調研處(315辦公室),收件人:彭吾清,電話:15870689668,郵編330036。 四、注意事項 課題繼續實行“預立項”淘汰機制,在6個“預立項”課題之外,根據實際需要,按順序另設若干“候補預立項”課題。 1.當6個“預立項”課題階段性成果已接近或達到結項標準時,轉為正式立項;“候補預立項”課題轉為省法學會其他課題; 2.當6個“預立項”課題研究成果中出現初審不合格且經修改后仍不合格的情況時,啟動淘汰機制,在“候補預立項”課題中順次遞補; 3.當遞補的“候補預立項”課題不合格或數量不足時,繼續從省法學會其他課題成果中擇優遞補。 聯系電話:0791-88912517
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江西省法學會 2023年3月27日 |